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领取基本养老金且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在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的情况下,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具体可通过支付宝APP-市民中心-公积金—公积金提取-退休销户提取等,或者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gjj.beijing.gov.cn/点击“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进行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后,在“我要提取”等对应项选择申请事项进行相应的操作。
确需代办的,一般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张A4纸上)、《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正反面在同一张A4纸上)。未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年龄退休的,还需提交《退休证》或《养老核准表》原件等材料,到财务处综合科(办公楼124)办理。
财务处收到提取申请材料后按照约定时间(一般每月月底)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代办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