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保证2016年12月、2017年1月、2月教工津补贴、学生各类补助及校外劳务准确及时到账,综合考虑年底结账、寒假、春节放假安排及银行工作时间因素,现将2016年12月、2017年1月、2月教职工津补贴、学生各类补助及校外劳务调整为每月发放一次,收单截止时间分别为2016年12月21日、2017年1月16日、2017年2月21日。
该调整为临时调整,自2017年3月起教职工津补贴、学生各类补助及校外劳务发放恢复正常:每月发放两次,第一次发放收单截止日为每月15日(含),第二次发放收单截止日为每月25日(含),各项补助到账日期一般为收单截止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则另行通知。
2017年1月份新增办理公积金支取业务的人员,请于2017年1月15日前将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资料送至财务处综合业务科(办公楼124房间)办理支取业务。
财务处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