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调整2016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的通知》(京房公积金管委会办[2016]5号)文件精神,2016住房公积金年度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由2327元调整为2551元。学校2016年第15次校长办公会决定,对我校2016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进行如下调整:
一、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调整为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乘以系数6.0。
二、2016住房公积金年度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月缴存额上限为2551元。
三、后勤集团、校办产业人员公积金随工资全额返还。
四、本通知自2016年7月开始执行。
北京科技大学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