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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一般流程
住房资金管理办公室     2023-03-31 14:37:44 阅读:    

我校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学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除租赁校内周转房提取公积金等特殊事项外,“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购买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退休销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因婚姻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等提取公积金事项均可实现线上办结。具体可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gjj.beijing.gov.cn/点击“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进行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后,在“我要提取”、“我要贷款”等对应项选择申请事项进行相应的操作。


确需代办的,一般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张A4纸上)、《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正反面在同一张A4纸上)、相关材料(根据提取事项不同)到财务处综合科(办公楼124)办理。财务处收到提取申请材料后按照约定时间(一般每月月底)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代办提取手续。


注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不允许修改表格格式、不允许涂改;填写正确的I类开户银行、I类银行卡号;由提取人本人签字。


下面有一些提取时需要注意的特殊事项:

1.因租房提取公积金,本人需满足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条件才可以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一年办理一次,月提取金额既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租金。

租房提取公积金除提交租房提取《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提交相应的租房证明材料。

租住校内周转房的个人,需提供:1.1 租赁合同原件:需红章,可复印件加盖,咨询电话:房管科62332410。1.2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1.3《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需双面打印并填写签字,也可前往办公楼124室领取、填写。1.4《教职工周转房租金信息表》:财务信息服务平台-信息查询-工资查询-租房房租证明,生成租金证明,打印(合计12个月的明细)并盖章。(与1.1《租赁合同》的用章一致)

校外租房需提供租房合同及房租原件,一年办理一次,但根据提供的合同和发票时间,也可以按季度办理。

无法提供租房材料的个人,可以按照无房户提取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标准为1500元/月,一年办理一次。

2.夫妻共同购房可由任意一方先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不再限定提取顺序,可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gjj.beijing.gov.cn/点击“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进行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后,在“我要提取-提取申请因婚姻关系提取-共享配偶提取”进行相应的操作。申请代办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等材料。

3.公积金业务相关政策变动较大,在新政策出台前已办理过因购房提取公积金手续的人员不受政策影响。


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过程中,有任何业务问题可以咨询财务处综合科6233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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