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因10月开始实施新个人所得税税法,财务处需要及时处理完9月份各项酬金发放业务后,确保在本月底之前按照新税法规定完成酬金发放系统的升级调试工作。为保证9月份及10月份教职工工资酬金、学生奖助学金准确及时到账,在综合考虑学校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安排的基础上,现将9月份的教工酬金和学生奖助学金收单截止时间调整为9月20日(含)。
该调整为临时调整,自10月份开始教工工资酬金和学生奖助学金发放业务恢复正常。另外,对于因9月份收单时间提前导致未能在本月及时发放的单据,将于10月份正常发放处理,并适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计税方式。
财务处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