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对师生的服务水平,提高酬金业务处理效率,保证各项酬金及时准确发放到账,财务处对酬金申报系统进行了升级完善,改进和优化了酬金业务处理流程,据此对校内人员酬金业务办理和发放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的校内人员酬金业务是指除一次工资和一次奖助学金之外的其他各项酬金业务,包括教职工的各种绩效、津补贴、劳务、奖金和学生的各种奖学金、助学金、补贴补助和劳务等。
二、优化酬金业务办理流程,将每月定期两次发放改为不定期多次发放。改变酬金业务集中批量处理入账模式,采取随时收单、随时入账、分期批量发放方式,财务处将在收到酬金申报单之后随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单据量和账务处理情况适时委托银行进行批量集中发放。
三、每月酬金业务发放截止日期为26日。26日及之前投递的酬金申报单据在当月处理发放,27日及之后投递的单据将于下月发放。
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年末结账或其他因素需临时调整酬金发放截止日期,财务处将另行通知。
财务处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