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海淀区税务局通知我校协查四张增值税发票,发票详细内容见表1。税务局要求我校收到这些发票后,不能进行报销。学校将把这三家公司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向其汇款的功能。请收到这些发票的部门或老师及时与财务处联系。
表1:协查发票详细信息
财 务 处
2019年11月06日
附:财务处计划科发票协查联系电话:62332279-3
2024级本科生缴费及银行卡办理须知
2024级研究生缴费及银行卡办理须知
2023级本科新生缴费及银行卡办理须知
2023级研究生新生缴费及银行卡办理须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财务决算工作及年终财务报销时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