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通知我校协查两张增值税发票,发票详细内容如下所示:
1、开票单位:贵州润全优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发票代码:052001800104,发票号码:40972264,发票金额(含税):1532元,开票日期:2019年2月21日;
2、开票单位:贵州润全优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发票代码:052001800104,发票号码:42382923,发票金额(含税):1532元,开票日期:2019年2月21日。
稽查局要求我校收到这些发票后,不能进行报销。学校将把“贵州润全优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列入汇款单位的负面清单,并限制向其汇款的功能。请收到这些发票的部门或老师及时与财务处联系。
财 务 处
2020年1月10日
附:财务处计划科发票协查联系电话:62332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