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财发〔2020〕11号
各单位: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学校财务报销安排有所调整。现将疫情防控有关后续财务报销事项及广大师生关心的报销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1、财务票据报销截止时间。2019年财务票据报销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
2、核酸检测费用报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因公务需要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发生的检测费用作为业务一部分,随因公业务一并据实报销,费用在相应业务支出经费渠道中列支。因私业务发生的核酸检测费用不予报销。因病就诊发生的核酸检测费用随就诊费用一起按照公费医疗相关规定报销。
3、防控隔离费用报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因公务出差、出国必须进行定点防控隔离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住宿费和伙食费),随因公业务一并据实报销。
4、报销单据投递。财务处会计科报销单据投递柜放置在办公楼一层东侧楼道,投递时间不受上下班限制,师生员工可以选择合适时间投递,避免人员聚集。
财务处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