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结算中心转账划款业务凭证的填写和使用,结算中心决定于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启用“北京科技大学结算中心转账划款凭证”(见附件,以下简称“凭证”)。在结算中心开户的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办理转账划款业务时均需填写该凭证,不再使用原借款凭证。现将凭证填写注意事项说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