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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修订)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力度,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改革的整体水平,鼓励我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在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特制定《北京科技大学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修订)》,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科技大学


2020年12月8日


北京科技大学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力度,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改革的整体水平,鼓励我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在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特修订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 教育教学奖励的范围包括:教育教学成果奖、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奖、教学质量奖、教材奖、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成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奖七大类。


第二章 奖励办法及标准


第三条 教育教学成果奖


教育教学成果奖是对北京科技大学为第一或主要成果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进行奖励,标准见表1。


本条涉及奖项均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以北京科技大学为唯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按表1规定标准给予奖励;


(二)以北京科技大学为第二完成单位、与其他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按表1规定标准的50%乘以北京科技大学人员在列名完成人中所占的比例给予奖励;


(三)以北京科技大学为第三及以后完成单位、与其它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按表1规定标准的20%乘以北京科技大学人员在列名完成人中所占的比例给予奖励。


表1 教育教学成果奖奖励标准

类别

级别

奖励标准(万元)

教育教学成果奖

国家级

特等奖

300.0

一等奖

200.0

二等奖

100.0

省部级

特等奖

40.0

一等奖

25.0

二等奖

10.0

校级

特等奖

3.0

一等奖

2.0

二等奖

1.0


第四条 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奖


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奖励包括:各类国家级精品课程、各类省部级精品课程、各类教学类基地(专业)。国家级及省部级项目经费配套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奖励标准见表2。


表2 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奖励标准

项目名称

级别

奖励标准(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