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修订)

来源:中共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3-31     点击量:

关于印发《中共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之以恒推进学校作风建设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其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247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中办发〔202456号)《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教党〔202327号)《北京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京办发〔20248号)等上级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中共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修订)》。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5321



中共北京科技大学委员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修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之以恒推进学校作风建设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其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247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中办发〔202456号)《教育部贯彻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教党〔202327号)《北京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京办发〔20248号)等上级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不断加强改进调查研究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合理安排调研内容,制定调研计划。校领导和中层正职干部要带头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走访一线师生员工,听真话、察实情、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强化跟踪落实,对校领导调研中提出的工作要求加大督办力度,开展定期、不定期回访。调研成果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转化为发展策略、政策建议或制度性文件。

2.简化调研安排。校领导到基层走访调研,应合理设计有关安排,要根据主题和内容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不搞层层陪同。调研活动不召开全面工作汇报会,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一般不同时或轮番到同一单位开展调研,不准安排二级单位领导班子集体接待。调研工作须做到不影响基层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二、坚持密切联系服务师生

3.加强基层联系。严格执行学校贯彻落实一线规则有关规定办法,坚持落实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院制度、党建工作联络点制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等联系基层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师生员工联系交流,及时了解基层动态,广泛听取意见,提出工作建议,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强化机关部门与院系联系,常态化开展机关干部和一线教师到院系、机关部门双向挂职工作。校领导班子成员在重大节日应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干部及困难教职工

4.畅通意见渠道。坚持重大决策咨询制度。学校制订有关政策时,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或邀请相关方面代表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学校重要改革事项、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等要经过教代会、工代会审议或向大会通报。坚持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制度,按照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分工不定期与党外代表人士进行谈心,交流思想,关心发展。坚持向离退休干部和党外人士通报情况制度,认真听取他们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学校监督举报和意见受理渠道,及时处理和回复师生群众意见建议。

5.落实信访责任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利用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师生互动平台、信访电话、邮箱等渠道,认真做好师生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重要来信来访校领导要按照工作分工亲自阅批和接待,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校领导分工联系和督办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向前一步,推进接诉即办未诉先办发展,努力将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信访工作部门要做好工作统筹和科学研判,及时准确提供决策参考。不断完善年轻干部和新录用干部到本单位信访岗位锻炼制度,增加年轻干部对基层了解,增进年轻干部的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

6.坚持依法治校。积极转变工作职能,持续优化职责体系、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和效果评估,有序推进制度废改立。加强制度、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优化风险防控机制和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制度,依托多种方式,做好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工作,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三、持续统筹精简会议活动

7.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管理规定,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要加强全校性会议的统筹协调,按照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审批制度。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不开内容重复的会,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除教育部、北京市批示和学校党委决定外,不随意临时动议召开全校性工作会议。除常规性评比表彰、开学(毕业)典礼、体育比赛等活动,各单位举办的全校性活动一律报学校审批,严禁未经批准自行举办或承办各类大型活动。

8.严控会议活动规模。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不搞层层陪会。不同部门一周内安排的有同类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应当合并召开,会议只安排与主题密切相关的单位及人员参加。已制发文件的工作事项原则上不再专门开会部署。可由部处负责人出席的不请分管校领导出席,可由分管校领导出席的不请主要校领导出席。会议议题涉及多位校领导的,原则上只安排主持会议和讲话的校领导出席。各单位活动如需邀请校领导出席,应按照分管、联系或与外请嘉宾对等原则,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统筹安排;其他领导作为学院毕业生或教师可自由参加;学校主要领导视情况参加。未经批准,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校领导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除学校重大事项外,一般不安排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时参会。

9.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会议要事先充分准备,广泛深入听取意见,科学安排会议日程,精心设置议题,安排分组讨论的全校性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半,除涉及学校重大事项,各类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1个半小时。会议交流发言讲话按需从严安排,校领导在全校性会议上的讲话一般不超过1个小时,发言人员一般不超过3每人不超过8分钟。讨论发言要紧扣主题、简明扼要,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不要搞工作汇报和表态发言。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实效。

10.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各类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组织旅游或到会议主题无关的地方参观。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校内行政管理类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会上不发文具,不发无关材料资料,篇幅过长的会议材料以电子文件形式会前发放不安排宴请,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一般不准租用宾馆起草文件或办公。各单位工作研讨和工作总结一律在校内进行。

四、持续精简文件简报

11.增强发文计划性。以学校党委、行政名义发文严格实行计划管理、总量管控和发文立项制度,年度实际发文数量一般只减不增。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每年根据学校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有关部门提出的拟发文项目等,研究拟订年度发文工作安排,统筹做好党委、行政发文工作。未纳入年度发文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以学校党委、行政名义印发文件。确需增加发文的,必须先与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进行沟通,达成一致后方可报请审批。

12.减少文件简报数量。教育部、北京市文件中没有明确要求制定实施意见或方案,且对相关工作已作出明确具体部署,可以直接操作实施的,原则上不再以学校党委、行政名义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已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重复发文。凡是通过电子系统发送的公文,不再印发纸质公文。实行工作简报审批备案制度,《北科大简报》《北科大信息》等要突出重点,生动精炼。每个部处至多编发一种内部简报,最多每月不超过1期,每期不超过1000字,一律以电子方式发送,除有特殊要求外,不得直报上级机关及领导。各类会议一般不出简报。

13.提高文件简报质量时效。认真落实文件制发工作有关规定,强化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把关责任,充分调研论证,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确保文件充分体现上级精神,符合学校工作实际,合法合规、主题鲜明、文风端正、务实管用。弘扬短实新优良文风,提倡写短文,避免空话套话,严格控制篇幅。文件简报要观点鲜明、条理清晰、言之有物。不搞穿靴戴帽,减少重要性、必要性等一般性论述。公文最长不超过5000字,上报教育部、北京市的请示和报送上级领导同志的报告,一般不超过1500字。每个文件均须注明发放范围,并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发放。要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实现文件和简报材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材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五、持续减轻基层负担

14.改进工作方式。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布置工作要加强统筹,充分考虑基层的承受力,给基层工作留出合理时间,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减少到基层的检查、评比、达标、验收等活动,严禁安排影响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的活动。确属工作需要的经学校批准后实施。

15.规范事务管理。不断简化和优化审批程序,规范业务审批流程。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手段,利用一网通办平台,不断优化事务网上办理方式,让师生少跑腿。持续做好数据资源和业务平台整合工作,推动垂管系统与学校平台互联互通,能够通过系统自动生成或共享获取的数据材料,不再要求基层反复报送,实现同类材料最多报一次

六、进一步规范出访活动

16.加强出访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规定,科学制定出访计划,严禁组织或参加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考察。根据工作需要,一般出访任务(非教学科研务出访)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筹安排,各二级单位按季度申报本单位出访计划。每次出访不得超过3个国家和地区(含经停,不出机场的除外,下同),在外停留时间不超过10天(含离、抵我国国境当日,下同),出访2个国家和地区不超过8,出访1个国家和地区一般不超过5天。学校主要领导一般出访任务须提前报教育部审批,其他校领导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一般出访任务。学校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安排同期出访,6个月内原则上不得分别率团访问同一国家或地区,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期出访。有校领导带队的校级一般出访团组须提前经校党委常委会审通过。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制度,通过校园网等途径公示出国团组和人员信息。严格按照标准安排食宿和交通,严禁超规格、超标准开支。

七、进一步改进新闻报道

17.规范新闻报道。学校媒体要多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多宣传社会各界、校友对学校的关心支持,多宣传教学、科研等领域的成果和经验,多宣传教师和学生的典型事迹。校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报道由党委宣传部及会议活动主责单位从严掌握进行撰稿审核及报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产生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活动不作报道。党委书记、校长出席、参加的,报道主篇幅一般不超过800字,其他校领导一般不超过600字。除涉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外,校领导的新闻报道一般不放在《北京科技大学校报》第一版,不使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等表述。严格规范新媒体报道。

八、进一步改进公务差旅公务接待

18.严格国内公务活动管理。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时间、内容、行程和人员。校领导公务外出要通过党委公室、校长办公室严格执行请假备案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19.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按照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严格公务接待住宿、用餐、交通等标准。国内公务接待用餐根据各校区实际条件一般安排在校内,并按规定严格控制接待陪同人数和用餐标准。严格控制外事宴请,不用高档菜肴。校内单位严禁互相请客。在本市中心城区之间开展的公务活动归为本市同城范围,不安排住宿、原则上不安排用餐。确因行程安排难以返回的,可依据公函在学校食堂按照教职工用餐标准安排1次简餐。出行活动格执行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应该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接待活动严禁张贴悬挂标语横幅、铺设迎宾地毯、摆放花草,严禁组织师生迎送,严禁专门组织师生专场文艺表演,严禁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20.严肃纪律要求。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不得擅自扩大公务接待范围,不得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履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从严管理公务接待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接待费用,严禁以会议考察和学习培训等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用。

九、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

21.格执行用房标准和规定。学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核定和配置办公用房。办公用房应该按照朴素、实用、安全、节能的原则,不得搞豪华装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只准使用一处办公用房,不得多处占用办公用房。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腾退。

十、进一步严格公车管理

22.贯彻落实车改政策及规定。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不断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校领导严格按照公务交通补贴标准领取补贴,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务用车。高层次人才、离开领导岗位的校领导等通过社会化方式和后勤车辆管理中心派车相结合保障公务出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公务出行采用社会化方式给予实报实销交通费用保障出行。

十一、进一步严格落实廉洁自律规范

23.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校领导要带头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模范遵守从严治党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自觉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坚守高尚情操,在各方面做到率先垂范,做到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自觉检查和及时纠正在行使权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正确对待师生监督,主动接受师生监督,做到廉洁用权。加强自律,慎独慎,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做到廉洁修身。

24.树立良好家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严格执行规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有关规定,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做到廉洁齐家。

25.厉行勤俭节约。按照有关规定强化节约意识,压缩办公经费。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固定资产未达到使用年限的,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尚可使用的,应继续使用。加强节水节电节油管理,切实降低各类能源消耗。

十二、进步强化督促检查和执纪问责

26.开展常态督促检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会同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监督检查室、监察室,审计室针对突出问题开展经常性检查,每年年底对学校各二级单位落实教育部、北京市规定和本办法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学校党委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党委组织部要把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纪委办公室、监督检查室、监察室要加强日常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27.坚决落实执纪问责。及时汇总并通报群众来信反映单位和干部工作作风情况,纪委办公室、监督检查室、监察室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神及其实施细则作为加强和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抓,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对突出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典型问题及时公布处理结果,点名通报、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审计室要在年度审计中加大对三公经费及会议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审查力度。进一步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问题的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干部自身和分管领域出现问题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处理。

28.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印发的《北京科技大学贯彻落实中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校党发〔201817)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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