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及《北京科技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校党发〔2015〕36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校外办会流程明确如下:
1.学校的重要会议活动由校办负责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2.职能部门主办、承办的一般性会议活动由该职能部门负责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3.学院、科研院所及下属单位或个人主办、承办的各类会议活动由所在单位负责并由正职领导审批;
4.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校外举办会议活动。
附件:《北京科技大学校外办会审批表》及新版《北京科技大学印章使用审批表》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