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票据是指在办理财务报销业务的时候,经手人需要提供的原始费用支出票据,包括税务发票、财政监制的票据、校内转账单等财务上认可的合法合规票据。
财务上对报销发票的具体要求如下:
(1)经费负责人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和票据的合法性负责。
(2)报销的票据必须是带有税务监制章或财政监制章的正规票据,各单位内部自行印制的无税务或财政监制章的票据属白条范畴,不能用于报销。
(3)发票抬头应填写“北京科技大学”字样,须加盖出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发票不予报销(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4)发票摘要应逐一填写所购物品名称、数量、单价及金额。如果所购物品过多,无法在一张发票内填写,可加附明细清单,明细清单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并与发票章一致。
(5)发票金额大小写必须完全一致,涂改无效。
(6)国外发票票面一般有“Invoice”或“Receipt”字样。报销时应提供相应的支付凭据,如:网银支付记录,银行卡刷卡POS签购单等。
票据报销时限:财务上对财务票据报销是有时间要求的,原则是要求:经济业务发生后,取得合法票据应及时报销;当年票据原则应当年报销,截止报销时间为下一年4月30日。
票据整理要求:
(1)办理财务报销业务时,报销业务经手人需要将原始票据整理好,并粘贴在“北京科技大学票据粘贴单”上,该粘贴单在网报系统上可以在线打印。
(2)报销票据按照用途相同,票据纸大小系统的原则将票据分类粘贴。
(3)票据粘贴时,需要打印“北京科技大学票据粘贴单”,票据先贴大张发票,再贴小张发票。
(3)粘贴好的票据,办理报销业务时,需要加盖公章或者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