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要求,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交通费等16项支出以及科研项目中小额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等均需通过公务卡进行结算。
因此,为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等公务活动正常进行,要求全体在职教职工(有办理公务支出业务需求的)都要办理公务卡,包含正式编制的教职工和劳动合同制长期聘用的教职工。
经与农行研商并经过测试,公务卡办理流程(2023年11月版)已确定并启用。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办理公务卡人员于网上办事大厅(e.ustb.edu.cn)的“公务卡办理申请”事项,提出公务卡办理申请,由各单位分管领导在核实好申办人员资格及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财务处统一将申办人名单提交农行,由农行与各申办人联系,入校面签办理。
根据银行要求,请各位教职工在《公务卡申请表》和《信用卡章程》的个人签名处,都不要填写日期。
办卡过程中,银行会就《公务卡申请表》中填写的有关信息与办卡人本人进行电话核实,请各位老师届时配合,以保证办卡成功。
以上材料审核通过后,银行会将公务卡直接邮寄到申请人预留的通讯地址,由申请人自行签收并开通使用。
新入职的教职工办理公务卡同在校教职工办理公务卡流程一致。但新调入教职工如果以前持有中国农业银行的公务卡,可以不用重新办理。但如果是非中国农业银行的银行卡,需要重新申请办理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