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设计、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演出、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等。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如何区分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主要看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
按照税法规定取得劳务报酬应计征个人所得税,其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2019-03-18
2018-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