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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来源:住房资金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6-26     点击量:

校发[2018]56号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的通知》(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18〕1号)文件精神,2018住房公积金年度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由2774元调整为3048元。经学校2018年第18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我校2018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正常在岗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乘以系数6.5。

二、2018住房公积金年度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月缴存额上限为3048元。

三、后勤集团、校办产业人员住房公积金随工资全额返还。未正常在岗人员住房公积金暂不作调整。

四、本通知自2018年7月开始执行。  

北京科技大学 

2018年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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