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支付结算】财务支付结算方式是如何要求的?都包括哪些结算方式?

来源: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8-08-08     点击量:

财务支付结算是指财务人员处理各项业务时,完成资金结算的过程。


为了提高资金结算和账务处理的效率,财务处在处理各项业务的时候,提供以下六种结算方式:现金结算、实时转卡、网银汇款、冲销借款、校内转账和公务卡结算


对公结算方式有四种:网银汇款、冲销借款、校内转账和公务卡结算。其中校内转账是用于对校内提供服务的部门的结算使用。


对私结算方式有两种:实时转卡、现金结算,都用于对私零星报销使用。


结算方式选择的要求是:业务结算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都需要使用对公结算方式,对于1000元以下的业务可以使用对私结算方式。


因支票结算方式存在结算速度慢、支票过期、遗失等风险,网络报销不提供支票结算方式,请选择网银汇款结算方式替代。


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仅用于校外单位对我校的支付结算,我校一般不对外使用该结算方式。


(1)现金结算:现金结算方式仅限于冲销借款时退还余款,不用于学校对个人及校外人员的支付。


(2)实时转卡:将借款或者报销款直接打入教师工资卡或者学生的助学金卡。选择该种结算方式的时候,经手人无须携带工行银行卡办理业务。目前仅支持教职工或者学生预留的银行卡。


(3)网银汇款:通过银行的银企互联系统直接将款项实时汇给收款方,收款方在北京市或者外地都可以使用该种结算方式,但必须是对公用户。选择该种结算方式时,需提供收款单位的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网点名称、收款账号等信息。


(4)冲销借款:办理业务时,以前曾经在财务处办理过该项业务的借款,可以选择该种方式办理,冲销原有的借款。


(5)校内转账:给校内独立核算单位,如各学院实验室、体育馆、会议中心、后勤集团附属部门等单位办理支付业务时,请选择该结算方式,取代原来的手工填写的内部结算单。


(6)公务卡结算:公务卡结算是用于学校教职工公务消费时,使用公务卡支付,办理报销还款时,学校对该公务卡做报销还款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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