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是指我校教职工(包含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和长期聘用人员)或学生临时到京外或北京远郊区县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
其中,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出差人员出差乘坐长途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自驾车所发生的汽油费、过桥过路费等。
住宿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出差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报销人员包括出差学生、教职工、邀请校外人员(附邀请函)。
市内交通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