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食补助及市内交通费补助标准:教职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为100元/天,青海、西藏和新疆三地补助标准为120元/天,市内交通费补助标准统一为80元/天。学校学生出差按照不低于上述补助标准一半,但不高于教职工标准执行,校外人员没有伙食和市内交通费补助。
伙食补助费=每天补助标准×出差天数×出差人数,教职工补助标准一般省市100元/天,青海、西藏、新疆120元/天,学生按不低于50元/天标准,但不超过教工补助标准,校外人员没有该补助。
伙食补助包干使用,不单独凭据报销出差期间餐费。出差天数以自然天数计算,例如12日从北京出发,13日返回北京,按两天计算。如会议、培训方承担食宿,伙食补助费按往返各1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
市内交通补助=每天补助标准×出差天数×出差人数。教职工市内交通费补助标准80元/天,学生按不低于40元/天标准,但不超过教工标准80元/天,校外人员不享受该补助。
市内交通补助包干使用,出差天数以自然天数计算,例如12日从北京出发,13日返回北京,按两天计算。如会议、培训方承担食宿,市内交通补助按往返各1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