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校外人员发生的差旅费,需附邀请函,据实报销各项费用,但校外人员无伙食补和市内交通补。
外籍专家的费用通过日常报销—国际合作交流费—外籍专家费,报销邀请国(境)外专家来华交流发生的差旅费、招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支出。
国(境)外专家来校交流的,需经国际处审核,附邀请函、外宾护照复印件(首页和出入境记录页)。外宾接待管理办法参照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党政群[2014]175号)执行。
2023-11-24
2023-09-08
2023-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