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财务信息服务平台,在“网上报销”下选择报销类别,进入报销流程。
在“结算方式”下,勾选“公务卡结算”,点击“添加消费记录”。
如果是本人报销,在本人消费记录中勾选拟报销的消费记录,并填写实报金额,点击“提交”。
如果是帮他人报销,点击“帮他人报销”,输入他人工号和刷卡金额,点击“查询”,在出现的消费记录中勾选拟报销的消费记录,并填写实报金额,点击“提交”。
(说明:为保护持卡人的消费信息不被他人随意查阅,代报销人须准确录入拟报销公务消费的每笔刷卡金额、消费时间及持卡人工号信息,方可查阅到持卡人的相应消费记录。)
提交的报销申请经财务审核通过后,报销金额直接转入发生支付的公务卡中,完成相应公务支出的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