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费报销】会议费如何报销?都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22     点击量:

参加会议时会议费的报销:

参加在北京市内举办的各种会议缴纳的会议费、会务费或注册费,外地或者境外举办的会议只缴纳会议注册费但不参加会议,即实际上不发生差旅费的情况,单独报销会议注册费时,以上两种情况通过日常报销的会议注册费来报销相关费用。


参加外地或者境外会议发生的会议注册费,请在“国内差旅费”或者“国际差旅费”功能中统一填报。


报销会议费时需附会议通知。


举办会议时会议费的报销:

 

国内业务会议是指因教学、科研需要举办的会议,包括学术会议、学术论坛、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答辩会、论证会等。国内管理会议是指除国内业务会议之外的其他国内会议。国际会议是指经教育部外事部门批准的、在我国境内举办的国际会议。


国内业务会议次数、天数、参会人数等按照业务活动实际情况确定。国内管理会议会期一般不得超过2天,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天,参会人数原则上控制在150人以内。


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北京科技大学举办国内会议审批表》、教育部批准办会的文件(国际会议用)、会议通知、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如果会议整体承包给相关公司举办,应提供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及相关消费明细清单。


会议优先安排在学校内部场所。举办国内管理会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校外举办,且原则上不得到京外召开;举办国内业务会议,因业务需要可以选择在校外或京外召开。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国内业务会议750/人?天,国内管理会议550/人?天,国际会议1200/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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