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管理费】横向经费结算管理费是如何规定的?各部门是如何分配的?

来源: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8-08-08     点击量:

横向经费的管理费根据合同条款,多方合同中拨付给合同方的合作费不计提管理费;为外单位购置(试制)设备部分按 2%计提管理费;合作费及为外单位购置(试制)设备费

均不计入工作量。其余部分实行分段超额累退法核定,按照实到项目经费,计提比例如下:


经费在 100 万元及以下的部分 10%;
超过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部分 8%;

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 5%。


管理费在校内的分配比例为学校 60%,二级单位 40%。


技术交易按照国家规定收取税金,技术市场登记的技术合同收取登记费 0.60%。


对技术市场登记和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中的技术性收入退返的税金,返还项目经费帐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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