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余经费立项】科研结余经费如何立项?结余经费如何支出?

来源: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8-08-08     点击量:

纵向项目(课题)通过正常结题验收,结余经费按该项目(课题)的管理规定在一定期限内留用的,学校在项目(课题)决算后,用于项目(课题)负责人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留用期结束后仍有结余的,按规定渠道退回。

项目(课题)下达部门、单位对结余经费没有相关规定的,项目(课题)结题后,结余经费在原账户上留用二年,二年后予以结账并纳入学校科研发展基金,重新立项,由项目(课题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管理,继续用于项目(课题)负责人所提出的科研项目的相关支出。

横向项目原则上以合同签订期限已满且经费全额到款为结题时间。任务执行完并获得委托方认可后,结余经费在原账号上留用三年。三年后仍有结余的,按以下方式统筹安排:


(一)学校收取30%的管理费后,剩余经费由课题组以人员绩效方式一次性提取;

(二)课题组重新立项并编制预算。

重新立项后如项目负责人退休的,退休后五年上述费用仍有剩余的,学校全部收回。

学校管理费部分分配比例为学校60%,二级单位40%。

纵向项目的结余经费学校和二级单位不再提取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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