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向经费中的间接费用按照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依据不超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
500 万元及以下的部分不超过 20%;
超过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部分不超过 15%;
超过 1000 万元的部分不超过 13%。
国家及地方相关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对间接费用有明确比例要求的,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间接费用由学校根据项目(课题)预算全额提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学校对间接费用的分配及使用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纵向经费的相关管理规定中未明确管理费比例的,按项目经费总额 5%计提,分配比例为学校 60%,二级单位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