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宿费的收取是按照学年度缴纳的,当年的9月份至第二年的7月份选择缴纳本年度学宿费,如2017年8月-2018年7月缴纳2017年度学宿费,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缴纳2018年度学宿费。以往年度的欠费可以随时补缴,如2017年9月可以缴纳2017及以前年度学宿费。
请避免缴错年份的情况发生,如果发生了缴错年份(如2017年9月份缴纳了2018年学宿费),请联系财务处综合科(电话:62334805)进行后台处理。
2019-05-07
2018-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