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综合科定于每月1日、11日、21日(如遇节假日顺延)批量打印近10日内通过电子支付平台缴纳的学宿费票据,清点无误后下发至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请学生去各自辅导员处认领学宿费票据。
2019-05-07
2018-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