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20年财务年度年终结算与财务决算工作,确保学校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现将2020年财务决算工作及年终财务报销时间安排情况通知如下
校财发〔2020〕11号各单位: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学校财务报销安排有所调整。现将疫情防控有关后续财务报销事项及广大师生关心的报销问题补充通知如下:1、财务票据报销截止时
为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避免人员聚集,同时切实缓解公疗人员垫付资金压力,公费医疗报销采取非接触装袋投单模式。 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国家和学校疫情防控精神,根据《关于学校全面恢复灵活办公的紧急通知》(校办发[2020]22号)及《关于2020年端午节、暑假安排的通知》(校办发[2020]23号)文件,自7月4日起调整公费医疗业务办理,
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就我校师生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通知我校协查一张增值税发票,发票详细内容如下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