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医疗住院报销流程分三步进行:
1、由财务处公费医疗财务科(以下简称公疗科)初审原始单据;
2、公疗科代表学校每月一次上报北京市医保中心复审原始单据(一般为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三),最终报销金额以北京市医保中心的复审结果为准;
3、公疗科进行财务核算并电话通知具体领款时间。
根据北京市医保中心的最新规定,请需要报销住院费的人员务必在取得报销凭据一个月之内将材料交至财务处公费医疗科,逾期住院费用将全部自负。请因生育住院的在职教工务必注意此项最新规定,以免给您造成经济损失。
2018-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