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信息问题】如果对学宿费收费标准、缴费信息有疑问该如何处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08     点击量:

学宿费收费标准按照收费文件制定,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改委批准,按照批复的收费许可证收取。详细收费标准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信息查询-学宿费标准模块查询。


休学降级及其他情况降级学生的本科生学费会根据占用教学资源情况顺延增加0.5年、1年、1.5年或2年;退学的学生按照未注册学习的时间计退学费(顺延增加及退费以教务处/研究生院提供的单据为准)。


住宿费按照宿管科办理退宿手续后的退宿单调整住宿费,应缴纳住宿费按照住宿费标准除以10个月乘以实际住宿月数(每年的2月和8月为寒暑假不在计算之列),退费金额以宿管科提供的退宿单上金额为准。


本科生对学籍变动情况有异议的请咨询教务处教务科(62332203);

研究生对学费标准有异议的请咨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62332484),对学籍变动情况有异议的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62332452)

本科生及研究生对住宿费有异议(包括标准、住宿期间、办理退宿等)的请咨询宿管科(6233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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